律师你好,我爱人从去年七月份怀孕开始有先兆流产迹象,一直没去上班…
匿名用户 2012-05-07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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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证据记得保存。
你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交纳保险,发放工资。因为在怀孕期间公司是无权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若劳动监察大队处理不了,你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假条不全不影响投诉和仲裁。
先到保险公司取证,再到劳动部门确认劳动关系,申请裁定,不行的话上法院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如果劳动局不受理你的投诉,你可以向上级劳动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投诉。 补充回答: 去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假条不全一般不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