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跟公司约定的是试用期三个月,半年后投保,现在是工作的第七个月了 还没签合同,社保也没投上(因为

匿名用户    2011-02-16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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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垃虏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悟豆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减欺宰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盖梓楠_9vDN   2011-02-16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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