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保胎请假,单位要我自动离职?合法吗

匿名用户    2015-12-0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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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能以怀孕为由,长期不上班,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富崭患化做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孟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邱弘益_Gxf4   2015-12-0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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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肯定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还有疑问,请上律伴法律平台了解。

匿名用户    2015-12-04 17:05

不合法! 法律规定怀孕、生产、哺乳期的妇女,企业无权解聘员工。除非给予相应的补偿金

匿名用户    2015-12-04 17:04

不合法,有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协议?

匿名用户    2015-12-04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