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二胎休假中,单位说只能休基本产假90天,剖腹产不是应多休15天吗?

匿名用户    2016-11-04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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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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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fg_3980480    2016-11-09 01:13

你们单位执行产假有错。 产假的休假期,国家是有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瑞雪曼    2016-11-05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