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破产,子公司尚有生产能力 国资委支持其继续生产,那破产前的工资和身份转换补偿金应如何解决

集团公司2007年5月31号宣布破产,子公司的工资从2006年11月至2007年五月的工资一直没有兑现,现在子公司尚有生产能力,仍在正常运转,但2007年6月底发了2007年6月的工资,所欠七个月的工资一直没有明确的答复,清算小组一支未露面,有小道消息说我公司已与集团公司脱节,让其自生自灭,不知我们的工资和身份补偿金应该如何保障?
匿名用户    2007-07-07 22:20    

满意回答

应该有合同三 公司慕搂如果在正常运转 没有恶怨乔键性循环的话 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法律还立绣是有点作用的

匿名用户   2007-07-08 12:05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