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堂人在新都打工,小孩在新都读幼儿园,2016年9月1号读一年级,请问需要多长时间的社保证明?

匿名用户    2014-03-09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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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去年2013年的意见通知,关于做好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成教发〔2013〕4号。 二、适用对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被监护人,下同)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适用本意见。本意见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 (一)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含成都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而到五城区居住的人员; (二)常住户口在本市五城区而到本市非五城区居住的人员; (三)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五城区跨区(市)县居住的人员。 四、办理程序 (一)《成都市居住证》 1. 适用本意见的《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为子女申请入学,应于2013年5月27日—6月7日的工作日到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登记,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入(转)学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签章)。 由登记点审核上述材料后,向其发放《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7月10-7月20日,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安排就读的学校。 3. 8月19日-8月31日,持证人持《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 (二)《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1. 适用本意见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为子女申请入学,应于2013年5月6日―6月7日的工作日到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登记,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本人及其子女在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或是原籍户口和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原籍户口和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2)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3)申请子女在本市五城区就读的,须提供其在五城区就业的有效《劳动合同》(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制、编号、免费发放,重新换签或新签的具有防伪标识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五城区内为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在该郊区(市)县就业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郊区(市)县为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由登记点审核上述材料后,向其发放《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7月10-7月20日,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安排就读的学校。 3.8月19日―8月31日,申请人持《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 五、其他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开具及原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原学校就读证明》(或提交由原就读学校及原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二)已在我市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提交申请。居住地未变更的,按当年的小升初政策执行;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三)各区(市)县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摘取如上,简单点说需要办理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居住证不需要社保,临时居住证需要社保,并且需要提前去教育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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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3-13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