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怀孕3个月了,是二胎,老公让我打掉孩子和我离婚,对我还实施了家庭暴力

因和丈夫平时感情不和,丈夫经常对我进行冷暴力,一胎一直由我带,家务活也是一直我做,丈夫三天两头在外面喝酒,以往有夜不归宿的情况,后来一次发现他居然和别的女的同居,让我发现,但在他的诱骗下,我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但有条他和那女的暧昧短信,还有我们之间关于他那晚出轨后的谈话录音,到现在反被人家给我扣帽子。前天晚上丈夫喝酒回来后,因争吵,他踢我肚子,(目前我已怀孕3个月)用拳头打我头部,导致我现在头痛,肚子也不舒服,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这样的情况下,我该怎样提出离婚起诉,他和她母亲有慢性乙型肝炎,在赔偿方面和孩子抚养权方面我应该怎样提出要求呢? 我现在离家出走了,孩子5岁,女儿,现在在婆家,我怀孕3个月了,不想打掉孩子,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5-01-15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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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孕妇这样,确实太不对了。由于每个案子都是独立个案,有自己的特点,不能够简单回答几句就能帮助到你。所以你一定要听清我如下建议: 1、孩子是无辜的,虽然他还不具备法律上的人格,但已经是有生命的个体,不能因为你们两口子有矛盾,或者你觉得生活有困难什么的,就可以放弃一个生命。不管怎么样,你都是孩子的母亲,...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做,你自己作为母亲的人性不可放弃。 2、家庭暴力,是属于法定的离婚理由,你可以报警并取得报案回执,以此作为证据。 3、争夺孩子抚养权会涉及很多方面得因素,包括夫妻双方对孩子有利和不利两各方面,需要收集证据。具体操作还是建议请专业律师操作,自己不熟悉法律容易吃亏。如果生活有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具体要咨询当地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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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5-01-16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