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部队)干休所,提前解除合同,3月底通知,本人没有签字,5月31日合同到期,5月25日发现怀孕

当时3月底时,正在因病休假期间(有医生假条)。单位突然通知回单位签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已病假期间不得辞退为由一直没有去。只是拿了4月及5月的工资。因为有假条,领导说属于提前通知4月生效,但是不只是因为心虚还是咋的,工资一直发到5月并且保险一并交到5月31日。但是在5月25日发现自己怀孕了,请问有权要求单位给予补偿吗?(因为当时单位说了一大堆冠冕堂皇的辞退理由,我是绝对不会回去上班了)并且这是部队,地方能管得了吗,哪里能管?
匿名用户    2012-05-25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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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如果你休了两三个月的假,估计是领导看你不顺眼,解除合同是正常的!

匿名用户    2012-05-29 22:43

你这个问题太小,上面不会管的。而且只是因为要补助,回原单位上一级部门说说,嚒既嚒既能赖点钱。

匿名用户    2012-05-28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