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前因宫外孕不能生育,结婚时未告知我 构成欺诈吗?婚姻有效吗?

我与妻子结婚一年整,婚前她与前男友有过两次宫外孕,导致不能生育,婚前未告知我,他的父母也知道此事。现在房子是婚前父母的,家具是父母为我结婚而买,现在家里有她的嫁妆2万元存折,是她的名字,另外定亲给她家1万现金,首饰近1万,在加上办喜宴等等花消`2万。她不爱我,其实就是想把我当做一个跳板从而就隐瞒了自己的过去。我觉得真对不起父母。怎么要回父母的血汗钱?她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欺诈与婚姻无效吗?我该怎样尽可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另外协议离婚时候财产该怎么写明白,避免日后的麻烦?
匿名用户    2014-01-03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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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按照上述婚姻法的规定,你们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但你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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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春柔    2014-01-03 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