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孕期间老公坚决离婚,拒绝向家里提供经济支持算遗弃家庭成员吗?

在怀孕4个月多,男方坚持离婚,理由性格不合(事实北非如此),拒绝向家里提供生活费及房贷。女方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个人及小孩出生后的生活费和房贷。这样算遗弃家庭成员吗?同时男方要求分一半房产抵抚养费,这样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2-10-0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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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锅夕期间男方不能主张离婚,女方可以主张男方对自己的扶养义务。男方也不构成遗弃罪。 参考法条:《婚姻法》勒暖队第20条、34条吉锈; 《刑法》第261条

匿名用户   2012-10-09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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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不合理,孕期不能离婚,男方有责任有义务提供生活费和房贷。可以找街道政府部门调解,实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诉!

匿名用户    2012-10-09 17:05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你是能自理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你所说男方的行为构不成遗弃家庭成员。 房子的事情要看房产证是谁的名字,谁付的首付,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的房子。

嘉浩波    2012-10-09 17: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匿名用户    2012-10-09 17:13

《婚姻法》规定怀孕不能离婚,法院不会判决。

司空灵珊_80cA    2012-10-0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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