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前因宫外孕不能生育,结婚时未告知我 构成欺诈吗?

我与妻子结婚一年整,婚前她与前男友有过两次宫外孕,导致不能生育,婚前未告知我,他的父母也知道此事。现在房子是婚前父母的,家具是父母为我结婚而买,现在家里有她的嫁妆2万元存折,是她的名字,另外定亲给她家1万现金,首饰近1万,在加上办喜宴等等花消`2万。她不爱我,其实就是想把我当做一个跳板从而就隐瞒了自己的过去。我觉得真对不起父母。怎么要回父母的血汗钱?她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欺诈与婚姻无效吗?我该怎样尽可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另外协议离婚时候财产该怎么写明白,避免日后的麻烦?
匿名用户    2010-05-02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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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种酌定过趋录错; 同情你; 是离婚还是婚姻无效有争议; 财产分割的时候要把财产耗医一一列举完成; 不能分割的铜蔑指折价;包括你认为的精神损失; 以免后患;

匿名用户   2010-05-02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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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道德上算是在愚蠢的法律面前是不算的

匿名用户    2010-05-06 11:59

zh 这个没法算欺诈 只能从道德上谴责 或者离婚的时候可以当作一个 有利的依据来划割家产

匿名用户    2010-05-05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