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婚前就知道妻子很难怀孕的情况下,婚后两年以这为由就提出离婚,妻子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匿名用户 2011-04-15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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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能生育为由 请求判决离婚 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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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
你说的这种情况法律保护不了你的权利,你应该跟丈夫好好沟通,感化他,让他回忆你们曾经的美好回忆,你试着让他心软,两个人还有感情的话就去医院治疗一下,或者检查一下看是谁的问题,他因为你不会怀孕就跟你离婚这样的事情很正常也很多,婚前他根本不会去考虑婚后这样的事情,也许是个借口,也许是为了父母,他真的还爱着...
既然是借口和理由是没什么意思的了,不过你能找出他婚前知道的证据的话对你十分有利,不如你们一起去检查的文书证明(检查结果),还有就是一起谈论这事的人证物证(比如有父母朋友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