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否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

匿名用户    2012-11-06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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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了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但公司现在的意见就是要求我上班,不批我的长假申请,理由是不想让公司其他孕妇也效仿请长假;或者要跟我解除合同,流程不按辞退赔偿走,而是正常结4个月产假的工资和这几个月(长假)的公司应承担的保险。但这没法接受,我现在担心的问题是公司是否因为不批我长假我又不去上班,以此为由开除我?我没有过这种劳动纠纷的经验,不知道劳动仲裁是否会支持我?另外我的请假理由是也确实是:上班路途远来回得3个多小时公交车程,公交不是每次都有人让座,曾经做过地铁晕倒过,再一个本人身体体质较差,考虑到身体因素也为了避免影响到工作,综合考虑才请的长假,医院说不见阳性特征不给开病假条,所以才请的事假。公司以前都有批孕妇的长假,现在到我这不批了,这没法让我接受公司的决定。再一个公司没有任何制度或公告形式规定孕妇不许请长假。万一公司在这几日的时间里把豆厘“不许孕妇请长假的相关规定”加到制度里或以公司内部公告形式通知员工,那我的长假申请不就违反了公司的制度吗?劳动法有说孕妇违反公司制度是可以开除的。公司制度合理不合理谁可以来监督或者给出个评价?如有我个人来说不合理,公司肯定截挎不会认可。是否有一个什么部门可以评价的?北京律师赵亮回答: 不能,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你可以请事假,单位应当批准。如果单位以此为由解除,那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有这种可能,但如果公司以此为由开除你,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据你描述的状况,劳动仲裁会支持你。公司的制度不合理,你可以要求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就仲裁即可该制度违法而无效,加入了也是违法的。公司有违法制度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延伸丰药认阅读: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3条等劳动法规都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虽然《劳动法》第23条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这是对普通劳动者的一般规定,而对受劳动法特殊保护的三期女职工,则不适用。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匿名用户   2012-11-06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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