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社保生育险登记和报销问题

我现在怀孕四个多月了,还没有去社保中心进行生育险的登记,说是十周之内去的 现在去有没有什么关系会不会不给登记了啊?办理的流程和需要的手续都有什么?怎办办理报销?? 很急,请认真回答会有加分!
匿名用户    2011-05-11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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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寸减键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坐耻到具有概绣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匿名用户   2011-05-2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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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可以到社保问一下。你需要到社保备一下案就行,现在没什么,主要是你要在生育之后六个月之前带着相关资料到社保办理复审。

匿名用户    2011-05-11 10:07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监控,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按照以下办法执行: (一)分娩之月的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低于分娩后12个月的缴费基数的,按照分娩之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补支; (二)分娩之月的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高于分娩后12个月的缴费基数的,按照分娩前连续缴费期间和分娩后12个月缴费期间的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补支。 补支的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发给个人;补支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不得向个人追回。 四、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应当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其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生育保险应当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征缴。 五、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做好生育保险与社会保险其他险种缴费基数的核对工作,准确核定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 六、提高生育保险自然分娩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1900元调至2000元、二级医院由1800元调至1900元、一级医院由1700元调至1800元。 七、本通知自2009年6月1日开始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希望这个文件能给你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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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5-11 09:15

您好,恭喜您当妈妈了!按照您的情况,可能时间已经不够了。据我所知,商业保险给妊娠期女性承保范围是怀孕十二周内,国家社保可能要严格些。时间的要求是,在你生育之前那个月连续交费满1年,这样才能享受的,老早就交费满12个月了,但是生育前中断交费了,享受不到,到生育的时候交费不满12个月,也享受不到。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就医应当出示《**市医疗保险手册》;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同时出示《**市生育服务证》,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复印件。 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办理手续时,企业应当提交职工的《**市医疗保险手册》、《**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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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5-11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