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意外怀孕了,男友要求打胎,我不同意打胎,现在闹分手,我想通过

未婚意外怀孕了,男友要求打胎,我不同意打胎,现在闹分手,我想通过法院要求男友赔偿我一切损失包括打胎费和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5万块,请问法院会受理吗?
匿名用户    2016-09-1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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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法院只能让男方赔偿你,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营养费(有笼然法律标准的清裕航),误工费(需要单位开证明)。至于精神损失费,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如果男方自愿给你就拿得到,不愿意给你做欺就拿不到

匿名用户   2016-09-1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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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受理,受理了也得等到猴年马月才有开庭!用点心计,这种事上不得台面!先拿钱做个杀手!流了!(哎,你妈的,这也太随便了点!),别吭分手事,反倒要粘死死,一切顺他意思!弄他狗日的一笔!再自个无声无息的消失!这不也达到目的,又不损自已名声!

务俊艾_u69M    2016-09-17 17:08

因同居关系产生的打胎费、营养费等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法律不予保护。

达振平    2016-09-17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