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快两个月了,公司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今天我跟公司说要我怀孕了,公司要我离职,我怎么办

我直接拒绝,不可能现在离职,后来公司拿一份劳动合同给我签,后面附了一份离职申请,我能签吗?
匿名用户    2012-06-2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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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才干了一个多月不干也罢 让公司赔你点钱辞职,这样发展下去关系会很紧张

匿名用户    2012-06-25 22:15

不能签的。 正式的产假应当在预产期之前15天开始休假。如果要想再早些时候休假,那么只能请假。你因为身体不适,可以到医院开具病假证明,然后向单位请病假。病假期间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法律规定的病假工资支付,如果单位明文规定的病假工资高于法律规定的底限的,以单位规定的病假工资标准为准。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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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6-25 18:46

《劳动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因此你这种情况公司可以书面要求你离职。你只能要求经济赔偿。不知此回答 ,您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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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6-25 18:39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的行为违法,你不能签。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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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6-25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