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北京集体户口,男方是外地户口,生小孩如何办理准生证?

448448li    2011-02-12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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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的办理程序: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慕则相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 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近舞 2、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我就这么做滴。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 5、倘倘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注意:我负责的告诉你,如果想把孩子上在男方城市的户口上,那么就千万别到女方城市去申请准生证,否则给孩子上户口的时候,特别麻烦,这个部门卡一道,那个部门说缺某某材料,会很麻烦的。所以想给孩子上哪个城市(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城市)的户口就在那个城市办理准生证。

匿名用户   2011-02-12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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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把你的结婚证和你们的身份证,户口簿带到女方所在居委会办理

匿名用户    2011-02-21 16:58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结婚登记中第4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以凭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加盖印章)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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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2-12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