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难产,但我们公司产假中没有规定难产增加15天产假,这15天我能休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在广东一家大型国企工作,我们单位规定产假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产假35天,剖腹产增加产假30天。我是难产,也达到了晚婚晚育年龄并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问除了140天假期外,是不是还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难产假15天?虽然公司对难产没有规定,只对剖腹产有规定,这合法吗?
匿名用户    2011-04-1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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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套降索育的常梨,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法勒,增加产假十五天。

贺嘉悦_x8I5   2011-04-1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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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貌似你已经修够了。剖腹产假就是难产假。

匿名用户    2011-04-13 16:28

只有难产才会进行剖腹产,所以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 你不能要求10月1日与国庆节是同一天而要求再额外加假日吧。

匿名用户    2011-04-13 16:25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你是可以要求享受15天假期的!

匿名用户    2011-04-13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