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未婚先孕五个半月,男方故意以骚扰为由,去公安局报案,要求分开做笔录,明确双方抚养孩子

责任义务,并要求永不再见面,我还没生,我有权拒绝去录这份笔录吗?
匿名用户    2014-08-19 08:34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有权拒绝。孩子未出生,只能是胎儿,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温心怡_0Ic7    2014-08-19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