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休完,以哺乳期为由不来公司上班怎么办?

大家帮帮我呀! 我公司一员工产假休完,但自己以小孩身体不好一直不来公司上班,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方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匿名用户    2009-06-12 17:06    

满意回答

1、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哺乳期满,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的,医院出示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如果没有证明,只能请事假,单位因工作需要不批准的,本行告人又不上班就作为旷工处理。 2、矿工达到一定的天数,就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当然单位最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搁舞。 3、劳动法第二十九条是有规定不能在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有前提的,是不能依据劳动法的第二十六条、凡勒金第二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但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受哺乳期限制的,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植采柳_oI6o   2009-06-13 09:49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这个问题本身比较禽兽! 要是碰到这种事情的是你lp,你也会这么问吗?

匿名用户    2009-06-15 10:35

1、国家虽然规定哺乳期一年,但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而是由当地政府定。 2、如果她过了你们当地法规规定的哺乳假的时间,还不来上班,她就等于自动离职了。 3、如果你们当地的法规有规定,休哺乳假需要得到单位批准,她没有得到公司批准就不来,也算自动离职。 4、如果规定的哺乳假时间没到,公司想...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跟她商量,得到她同意,同时还要按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补偿。 5、如果她不同意,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违纪的办法不提倡。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09-06-13 01:32

哺乳期好像是三个月吧

匿名用户    2009-06-12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