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请病假,公司算事假且没有工资,合理么?

怀孕2个月,由于身体不适想请病假,公司规定员工每年只享受2天的带薪病假,其余算事假,且事假是没有工资的,即使有医院开的证明也不行。 请问这样合理么?另,我在上海的。
匿名用户    2008-12-2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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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 只是没有人情概筝殊味。。。 如果是产假(但一定要有相关的证明:如结婚证寸崭、准生证、身份证、产前医疗单),那么你有至少享有90天(3个月)的权利!在这期间公司扣取你的公司才算不合法。 在这期间,都算是待薪休假。 2009年劳资合同法你可去参考一下,到处都可以查到。(我是行政部门人评细权单位的) 祝您好孕! 全家幸福,身体健康! 未来的宝宝漂漂亮亮,活泼可爱,聪明伶俐,人见人爱!! 呵呵

惠思柔_c7Ok   2008-12-2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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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规章经过公示应该是合理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孕、产、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特别保护也是说明不安排有毒、有害、矿山、井下、高温、低温、冷水等以及强体力劳动。 你如果是有医院开的证明,公司的做法肯定算不近人情。 处理办法是用生育假冲抵或用年假冲抵。劳动法规定的生育假不少于90天,还有...其他的规定,如晚婚晚育等。只有商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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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12-29 16:44

不合理,因为劳动法规定有孕妇的产假,公司不允许因产假口工人工资等不合理的要求,一起待遇正常,如果有公司违法,你可以到有关部门去投诉他,一定赢。

匿名用户    2008-12-29 15:29

不是很合理,你应该去劳动厅投诉他,他收到投诉函后应该会改变他的态度的!

匿名用户    2008-12-29 15:28

不合理.

楼海桃_hhgn    2008-12-29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