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手续在哪个单位办理?怀孕了才办会被罚款吗?

匿名用户    2006-11-1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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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承办单位: 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事范围: 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 办事手续: 1、凡达到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向女方单位(无业、个体人员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由男女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分别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由女方单位或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造册。 3、女方持《结婚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耗航街道计生办审批兔安,盖章并登记造册。《生育服务证》交由当事人保存。 4、女方户籍究告欺地如有变化,由女方持《生育服务证》到迁入地进行变更登记。 5、当男女双方婚姻发生变化时,则《生育服务证》作废,由单位收回《生育服务证》。

匿名用户   2006-11-1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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