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阳生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的,上户口具体程序是什么

匿名用户    2012-05-23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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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问政府

匿名用户    2014-10-14 14:25

如果你们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那么可以到女方的户籍地的计生部门进行申请办理,需要的证件有夫妻双方及第一个小孩的的户口、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申请,基础单位(村或者社区)证明等,如果夫妻双方的户籍地不在同一处,那么男方还要提供户籍地的婚育证明。有了二胎准生证,在小孩子出生之后,只要拿所以证件...(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这个二胎指标证到街道或者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落户介绍信就能落户了。具体的细节请你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 嗨,说了半天,才看到你是不符合条件,那还办的啥准生证呢!如果生就是违法生育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之后才能给孩子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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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志勇_JnPh    2012-05-31 13:18

符合《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材料(如户口本 身份证 结婚证 双人(或夫妻双方和子女的三人合影照)等)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七)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第十八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户籍原在城镇,后转入农村或农村居民被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因依法结婚从城镇转入农村的除外。 第十九条 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的,仍鼓励和提倡只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应有四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二十八周岁以上者除外。 第二十条 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 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凭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符合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办理。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要求生育的,夫妻双方应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办理。批准生育的签定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生育证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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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5-25 15:54

如果条件符合生二胎标准的才可以申请,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者街道办事处。他们就告诉你需要带着什么证件以及办理的程序了

匿名用户    2012-05-23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