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后向男方索要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男女双方自由恋爱,过了法定年龄,期间过失怀孕,自愿做了人流,且手术费和修养期间一切费用都是男方出。后经过一个阶段,女方又向男方索要营养费,误工费 ,精神损失费5万。后经双方协议,男方给女方1万作为补偿,为此结束恋爱关系。这样双方签订的协议在法律上生效不 匿名用户 2013-12-18 06:11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作为补偿是可以的,但是严格意义上双方都有责任的,如果男方拒绝,以后是可以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的。 光若云_OW6i 2013-12-18 08:46 相关问题 女方怀孕不要这个孩子,向男方索要赔偿营养费,身体损失费,4,5千块钱,但是不算打胎费在里面,并且以 怀孕四个月才知道老公以前结过婚的,很生气,就向男方索要2万元精神损失费,男方不给,老公现在和他妈站 结婚九年,老公不能生育,没责任心,我提出离婚,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可向男方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男女双方自由恋爱,过了法定年龄,期间过失怀孕,自愿做了人流,且手术费和修养期间一切费用都是男方出。后经过一个阶段,女方又向男方索要营养费,误工费 ,精神损失费5万。后经双方协议,男方给女方1万作为补偿,为此结束恋爱关系。这样双方签订的协议在法律上生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