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分娩难产时,丈夫选择保孩子导致产妇死亡,产妇的家人可以起诉他吗?

听说根据中国法律,自然人诞生以“断带呼吸”为标志,娩出之前的胎儿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其权利能力没有产生,是母亲身体附属的组织,它没有资格与孕妇争夺生命权。 但是在医院医生让丈夫以及婆家人选择”保大人还是保孩子“这种情况又很常见,在产妇不能自主的情况下,生命被动交到别人手里,一旦丈夫选择”保孩子“产妇就面临失去生命的可能性,这合法吗? 如果因为丈夫选择保孩子而导致产妇死亡,产妇的家人可以起诉他吗? 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够为我解答,谢谢!
匿名用户    2016-02-20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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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我国法律,自然人的出生是以独立呼吸说为准,而不是断脐带,不管断不断,只要婴儿出来了,能独立呼吸就是一个自然人。 至于保大人还是保小孩的现象,在现代社会应该是起来越少,因为医疗技术先进了。如果真的发生了,那是一个两难选择。无论是选择哪一个,这样的行为,目前来说,并不违法。 再者,你以什么理由来起诉?故...意杀人?人不是他杀的?生命权受到侵害?若是侵权,那是要有过错,丈夫才承担责任,但此时丈夫何来过错?难道说丈夫违背了夫妻之间的救助义务?但丈夫此时是没有履行能力的。分娩肯定是有风险的,谁生谁死,这也不是丈夫的决定导致的,丈夫说保小孩,这样的一个举动并不会导致孕妇的直接死亡,其死亡原因是来自于分娩本身。如果说保小孩,导致侵权。那反过来,如果说保大人,那胎儿死了,是不是也会构成一个健康权的侵权?那么孕妇也可以向其丈夫起诉?那么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丈夫说,我两个都要,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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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天骄    2016-02-20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