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高中与同班女生谈恋爱,致女生怀孕四个月,后到医院流产,却发生子宫穿孔大流血,在下腹部做了二次

儿子在高中与同班女生谈恋爱,致女生怀孕四个月,后到医院流产,却发生子宫穿孔大流血,在下腹部做了二次手术,对女生造成了极大伤害。医药费营养费和请律师打官司的费用花了一万几千元,是由男生负担的。请问男生是不是必须对女生终身负责?如果女生以后不孕,男生是不是担负责任?
匿名用户    2013-12-03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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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如女生将来不孕 男生需要对女方赔偿 但无需终身负责。

卞新荣_7SUh    2013-12-03 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