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上海地区,女职工在公司内已上班二年半了,已有一子,现怀孕了,如做人流,带薪休假,能休几天了
匿名用户 2013-07-05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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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9月4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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