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深圳集体户的 婚后迁到温州了 现在怀孕办理准生证时说要迁出地开初婚未育证明,迁出不给办理怎么办

xtxt125    2015-08-3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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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初婚,还用的着未育证明吗?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男女双方均未生育,经依法登记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为其发放一孩生育证明。 第二十三条 生育管理所在地一般为女方户籍所在地。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生育管理所在地为男方户籍地。 女方离开户籍地,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经女方户籍地向现居住地履行委托手续后,可由现居住地进行生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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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翠荷_phsa    2015-09-04 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