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打算买房,由男方父母出资首付,大概20w,其余部分小两口还月供,女方怀孕可能两年之内不会上班

男方说婚后买房加不加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大概有买房不加老婆名字的嫌疑,请问,这种情况下妻子可以要求加名字吗?还有不加名字真的也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看新婚姻法解释三看得不太懂,希望有人可以帮下我,我是女方。
匿名用户    2013-06-0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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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要求了,既然你们挤佳患已卫实经结婚,就可以向老公提任何合理要求,就看他答不答应貌做了。至于婚后买房。好像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任何劳动资金没付出呢?

匿名用户   2013-06-12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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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首付是男方父母付的,所以房子产权属于男方的。

匿名用户    2013-06-09 09:45

得看你贷款多少,还有你自己挣的多少。一个人还房贷是比较辛苦,如果你有公积金可能还好点

匿名用户    2013-06-07 16:48

婚后买房,产权人如果写的是你老公,而你也没有和他写放弃产权的约定,则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

匿名用户    2013-06-07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