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男方要求离婚,生活费问题
匿名用户 2010-09-16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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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最高是对方工作收人的百分之三十).我建议你找厦门妇联会求助.按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报居委会处吊厘理.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倘蒸惠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一方好逸恶劳(长期无工作满一年)、有赌博敢患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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