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怀孕六个半月的孕妇,目前还在工作单位上班,今天突然通知我因为我怀孕后不能再从事之前的高强度

我是一名怀孕六个半月的孕妇,目前还在工作单位上班,今天突然通知我因为我怀孕后不能再从事之前的高强度工作也不能对客,所以要把我原来的经理级别降成主管级别,工资也跟着降成主管工资,我提出异议说不同意,工作单位就说我不同意就强制执行,就算我去劳动仲裁告也是没用的,因为法律上有一条说是“同岗同酬”,意思就是我现在既然不做原来的职位工作就不能给我原来的价格和工资,可是我不是孕妇吗,我不做不是因为我主观意识不做而是客观原因做不了那么高强度的工作,劳动保护法不是也规定孕妇在孕期,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其是孕妇的原因降低薪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吗?难道这些都是废的?我真的迷茫了,孕妇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如果工作单位真的这么做了,我就真的只能逆来顺受了吗?
匿名用户    2016-03-15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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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公司真是欺人立蛇点太甚祸浅 但是这样的事情也多 弄僵了对自身工作也是不好 如果申请申诉的话 对一个孕妇来说 费神费力怨否 情绪不好反而会影响宝宝 不行就先稳下来 保留相关证据 过后再申诉

亲爱滴琴妹儿   2016-03-15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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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匿名用户    2016-03-15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