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月份购买生育保险的,预产期是2011年的1月份,那么我可以报销生育保险的

我户口在广州市,单位在广州市购买的,广州市要求生育保险买够12个月才可以报销,我到生育的时候刚好满12个月,不知道能不能报销生育保险的费用呢?如果不可以,那么可不可以补交的呢?
匿名用户    2010-04-2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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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2010年1月份开始买生育保险,那么到2010年12月才满12个月,也就是说你2011年1月份发生的产检和分娩费用就可以报销,另外,如果你是在广震索州医院产检分娩的话,那么2011年1月要到广州医保局办一个生育凭证,办了凭柿竞筝证后务药产检和分娩的费用可在医院直接记帐报销。

匿名用户   2010-04-30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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