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和不想结婚时女方怀孕了

我同学去年订婚的,订婚时给女方的彩礼钱,还有过年去男方家,男方家人和亲戚给的钱能能不能要回来.现在准备结婚呢,可是由于女方要钱过多男方没有同意.于是就准备罢亲.可是他们一起在男方家住过一段时间,女方现在有了3个月的身孕. 我现在就是想知道2个问题 1,男方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节期送礼的钱能要回来嘛) 2,女方怀孕了,她能不能威胁到男方的利益.直接说她能不能告男方,如果能告,她会告男方什么,还有她如果把小孩子生了下来,男方是不是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在线等,非常感谢.
匿名用户    2013-04-23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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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好! 1、如果双方不结婚了,女方应该返还男方彩礼钱。男方要有证据证明给了多少钱。 2、女方怀孕了是由于双方自愿,所以不可以告男方,如果她把孩子生下来了,男方需要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直到把孩子养到18岁为止。 如果她把孩子打掉了,男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女方也可能因此理由索要补偿费,也是合理的。 总之...,个人建议你朋友还是应该和女孩好好的商量一下给双方家长沟通一下,彩礼是民俗,应该给的,但是要适可而止,给2家协商个都可以接受的数目比较好,相信他们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而且毕竟已经有了孩子了,还是和为贵。生活中问题很多,但是没有不可以解决的,祝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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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丽泽_vgES    2013-04-23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