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怀孕我被取保候审的,前天接到委托辩护人告知书了,如果对方不起诉的话,是不是就不用上庭审判了、
匿名用户 2011-03-04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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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条件 1............. 2............. 3...........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挤栋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貌露岩。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迷贵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构成犯罪立案侦查,是要开庭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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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的话是这样的,公诉的就不一定。
公诉案件,是要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