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连锁的面包店工作八个月,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上个月初调到加盟的一家新店任店长一职,店里营业执

好像未下来,工资约定好的底薪3000加提成,车补,任务额奖金等。上个月与加盟店老板口头协商好到本月底离职,并已通知总店老板,21号无故被辞退,请问工资应该怎么算。此种情况受劳动法保护么
匿名用户    2014-09-22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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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受劳动法保护!工资缠告柿应全结且有一定补偿。建议你马上去劳动挎们局投诉,他们会给你更好的服务。兔耀

匿名用户   2014-09-22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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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老板耍手段

匿名用户    2014-09-22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