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朋友怀孕了啊,去大医院做人流,我也只有18虚岁,可以签字不?不可以的话,我可以说别人的名字吗?
匿名用户 2011-06-15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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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人流很伤身,也需要好好照顾。如果没有超过四十天可以用药流。既然已经发生,为侨哑了安全,最好还是告知双方家长。 民事责任:民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年满16周岁但是未满18周岁但是也自己的收入为其生活来源的也算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上述条件都由本人承担躬源,反之由监护人承基宰寸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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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你说她哥哥的名字,给分 那还做什么人流,直接把孩子生了好了,种下的果子欠下的债
你一百岁都没用,做手术的是女孩,女孩未满18岁应有其监护人签字,你是吗?除非不负责任的医院,可那样的医院怎么让人放心呢?不要把事情越弄越糟就行。 就算你说女孩十八岁或二十岁,可是你要想清楚万一出现医疗事故医院是不负责任的! 民事责任:民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年满16周岁但是...
应该没问题,。好好照顾你女朋友,不要烙下病根
唉...无言...90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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