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匿名用户 2014-08-27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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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市内生育的,应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产前检查、分娩医疗费。产假结束后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①《兵套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②结婚证原件; ③《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兔俗降第二胎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指俗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院记录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如果是在异地生育的,除凭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票据原件(门诊票据原件)等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和申领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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