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th 夫妇是一对虔诚的基督教徒,因临产到scott医生那里做检查,结果发现胎儿脐带绕颈有窒息而亡的危险

医生建议料理机做剖腹产手术,smith夫妇不同意,他们认为孩子是上帝给他们的礼物,他们不同意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人扮演上帝。无奈之下,scott医生网络会诊全美各个产科专家确证无误,并以此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令,法庭以个人对自身器官拥有绝对控制权为由拒绝颁布强制执行令,而颁布劝诫令,劝告smith夫妇接受医生意见,但夫妇还是不接受。最后,scott医生以再做一次检查为由,偷偷将孕妇麻醉,私自执行剖腹产手术,术后母子平安,而夫妇也没再想其他而专心于他们的孩子。但一直跟scott大夫一起的一名护士,认为scott不应该私自未经允许做手术并将他告上法庭,撤销其医生的资格。请问:scott医生有罪还是没有罪?只能选择一种,并要求论据充分,论点明确。注意,只能选择无罪或者有罪来讲,别复制粘贴了,那些都不是正确答案。急!
匿名用户    2012-12-10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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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无罪,这是一种伟大的爱,愿意负责任的爱。对生命的尊重。如果这个孩子没有出生的话,那这对夫妇是不是认为这是上帝不愿意救他们的孩子,上帝认为他们有罪呢 ? 换言之这个孩子的出生对与他们所敬爱的上帝来说有曾加一个信徒,不是让他们对上帝做了一件有功的事吗 ? 至于法律所说的:法律就是为了人而存在,保护人而存...在。所以这个医生并无罪,只是没按规程做事,或许会受到处罚,但并没罪。或许从他打算做的时候,他已经不在意这些了,他在意的这有孩子的生命,相信自己的专业,在他的世界只有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他牺牲了自己来拯救了一个孩子的生命,他是可敬的,他做到了一个医生应该做的,那就是救死扶伤。如果他尊从规则,可能会眼睁睁看见一个生命就这样流走,或许他在法,规则上时对的。但对与他自己来说是否是一个打击,我们要看的事结果,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可贵,人因生命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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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12-10 12:39

地上的律法不能拿来判神的子民,正如中国律法不能判美国发生案子呢。 scott做了他应该做的事情,以医生角度出发他挽救了生命,在神里他无罪。

匿名用户    2012-12-20 02:42

无罪,这是一种伟大的爱,愿意负责任的爱。对生命的尊重。 因为患者在这方面是无知的。 任凭她会导致严重后果。 一个不负责任的医生,才不管那么多呢。爱咋咋的。 这个护士更小人。

匿名用户    2012-12-10 19:32

医生有责生

匿名用户    2012-12-10 18:57

既然有如此愚痴之人,就该让她受丧子之痛。否则会让人以为宗教徒个个都是大傻瓜。宗教徒有时候确实很傻,但是那是傻在正点上,像这个,只能一声长叹:头发长,见识短呐!

匿名用户    2012-12-10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