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的前三个月也是公司最忙的三个月,赶上广州的交易会,后来结束后我就流产了,我是否能享受流产假期?

患者信息:女 28岁 广东 广州
匿名用户    2012-06-0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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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 《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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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嘉祯_4W41    2012-06-07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