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0日!也就是昨天印江博爱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产妇婴儿双双毙命),有谁知道详细情况???

匿名用户    2011-08-1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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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知情者 2011年8月10日早上5点30分钟左右杨微艳产妇(死者)来到印江博爱医院就诊,经医生产检和各方面检查生命体征等一切正常,分娩哑震搂过程中因羊水栓塞导致死亡。 羊水栓塞是由于羊水及竞梨其内有形物质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引起的病势凶险的产科并发症,临床上较少见,但死亡率较高。病因多为子宫收缩过强或呈强直性,宫内压力高,在胎膜破裂或破裂后不久,羊水由裂伤的子宫颈内膜静脉进入母血循环所致,不是医疗事故。产妇出现这种情况院方也及时招集了所有医务人员尽一切能力抢救,抢救无效死亡(据说这种情况在哪个医院都无法抢救过来)。 死者家属不能理解,要讨个说法,当时就招集村寨二百多用乐人来医院聚众闹事,死者家属把医院大门强制性关闭,恐吓医务人员,当时在院住院病人还有四十多个,医务人员和病人惶恐不安,有些病人得不到治疗要求转院。在这件事发生时该院领导一直是面对的,请有关部门调查,对与错承担一切责任,没有逃避过,患方何必用这种手段搅乱医院正常工作。院方及时汇报给卫生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来后死者家属不配合调查,不走正规司法程序一意要求高额赔偿(120万),医院哪能承受、接受这样无理的要求,这不是敲诈吗。医院也尽力抢救了,再说也不是医院的过错,难道医院死人就要赔钱的道理吗?出现这样的情况谁都不愿意发生。后来协商不成死者家属把尸体摆放大厅、在大厅和外面摆放十几张桌子、一百多个人坐夜、敲锣打鼓闹的医院无法正常工作,用这种手段逼迫医院拿钱赔偿。 经过县政法委、县卫生局、朗溪镇政府等部门与死者家属多次做工作协调无效,于2011年8月11日下午6点左右政府下令强制执行把尸体异走,尸体强行搬走后于当晚患方同意协商,印江博爱医院出于患方的不幸,同情之心愿意出28万元给患方。 印江这种医闹风气近年来越来越严重,动不动就要赔钱不赔钱就要聚众闹事,县医院、中医院、骨科医院近两年来发生类似事件已经多起了,以后医疗机构还能发展吗,遇到危重病人为了自保只能往外推,干脆医院都不开了医生改行算了。为了印江医疗的发展,希望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打击这些不正之风,出现医疗纠风应该按正规程序办理。

匿名用户   2011-08-13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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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120万都 少了,生命是用钱来做交易的吗? 当真是在卖大百菜,讨价还价

匿名用户    2011-08-14 13:37

为什么受到伤害的总是医院,作为医生哪个不想把病人治好,医者父母心,发生在博爱医院的事情医患双方都不想发生,既然发生了,患者家属为什么不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那事因为他们自己明白患者的死不是医疗事故,如果打官司他们一分钱也拿不到,于是就来闹,到处散布谣言,颠倒黑白,威胁医院,来达到要钱的目的(120...万),可是结果大家都知道,闹事的被抓了,死者被送到殡仪馆了。 这就是医闹的下场,也是对死者的不敬,而作为受到伤害的博爱医院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对死者表示哀悼,对家属表示同情,在政府的调解下,院方给予一定的安葬费及精神抚慰金。 作为我个人认为,政府能够加大对医闹的打击力度,给医院及医生一个宽松的环境,也是为老百姓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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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8-14 11:03

根据深度的了解 这只是产妇在分娩的过程中 羊水栓塞导致的死亡 羊水栓塞(amniotic fluid embolism)是由于羊水及其内有形物质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引起的病势凶险的产科并发症,临床上较少见,但死亡率较高。病因多为子宫收缩过强或呈强直性,宫内压力高,在胎膜破裂或破裂后不久,羊水由裂伤的子宫...颈内膜静脉进入母血循环所致、不是医疗事故 也不是像众人所说的那样 什么一针打死 那纯属谣言 不符事实 继续关注~~~~~~~ 一个知情者 首先向死者哀悼 安息 所谓的28万 我想也是院方无奈做出的决定 大家细想患方会不知道死者是因什么而死 ?是否是医疗事故会不明吗? 这纯粹是敲诈 必定要院方赔偿 不应就闹 就吵 就恐吓 不赔偿必定天天上门闹个鸡犬不宁 完全出于无奈 无奈啊 今天在电视看到一个公益公告 "人之初 性本善 ”一小女孩所言道 如此年幼之人 能表达出世间的爱与善 为何在此地 在我们的家乡 会有如此可怕的风气 谁能整治 谁能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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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8-13 22:54

是生小孩,然后出现羊水酸结(据说就算在北京那些大医院出现这个情况都需要家属马上做出决定,不然也会死人) 最后女的死了,肚子小孩也死了。 女的是郎溪甘溪人 女方要120万,要求赔偿 后来请有关医疗部门做出鉴定不是医疗事故。 但是死者家属坚持要120万。县领导 以政法委书记带头成立事件小组前去做工作协...商。但是死者家属加持要120 出现这种情况不外乎有2个渠道:一,走司法程序(打官司) 二,双方坐下来协商。 死者方要求走司法程序,但是不同意把尸体运往殡仪馆停放。 然后一直协商未果,县**局发出告知函。于11日早上10.30前必须把尸体运往殡仪馆因为医院还有其他病人以为这件事都被迫转院。 应死者方要求说等死者老公回印江了再说,(死者老公在广州打工,于下午12时许赶到印江)所以早上没有实行强制执行。死者老公到后也是坚持120万而且不同意把死者尸体运往殡仪馆于是县领导做出决定要求下午17时30分不把死者尸体运往殡仪馆就强制执行。 下午3点左右死者从郎溪带来亲戚朋友2百于人。 最后就是结果~大家应该很多都在场看到或听说了。 被强制执行了。这件事昨天双方就谈好了,博爱医院答应出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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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8-13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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