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说新劳动法规定产假变成了4个月?有这个事不?还有产前产检可以带薪?
匿名用户 2012-04-22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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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4月19日,国务院原则上同意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但还没颁布,但基本上是肯昌苦截定通过了。 新草案调整了女婚筛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2012最新产假规定延长至佳过14周(不是4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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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产假一般是90天,新的条例规定98天,但是还没有实行。产假期间,是依法享有生育津贴的。
是草案,还没有生效。
延长了
(三)关于产假天数和产假待遇 一是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第七条第一款)。 二是参照原劳动部有关规章,细化了流产假期,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第七条第二款)。 三是为了与《社会保险法》相衔接,参照《企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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