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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的规定,规定如下:队峡裕怀孕不超过32周的孕妇,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外,国航按普通旅客接收。 怀孕超过32周但不超过35周的孕妇,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有“适宜乘机”字样的诊断证明书,方可乘机。诊断证明书应在乘机前7天报暖以内填开。行称 怀孕超过35周的孕妇,国航不予承运。 产后不满14天的产妇,国航不予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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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基本接受上至36周怀有单胎的孕妇乘客及上至32周怀多胎的孕妇乘客。在办理登机手续或于过境时可能须出示医生证明孕妇,以证明孕妇适合飞行。我们建议孕妇于飞行前征询主治产科医生或助产士的意见及随身带有医生证明。医生证明的内容须包括: 健康怀孕状况证明 预产期 孕妇的健康状况良好及适合飞行 主治产科...
孕晚期不能坐的,,,,,,,,,,,
月份大了最好不好去坐,飞机辐射大的哦。
怀孕超过 32 周的孕妇乘机,应提供医生诊断证明,怀孕超过 9 个月(36 周),预产期在 4 周以内,或预产期不确定但已知为多胎 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不予接受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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