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是什么,(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

匿名用户    2015-04-04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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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户籍均在本行政区域内且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禁止违法生育。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或者女方属农村居民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或者女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经自治州计划生育专家技术鉴定组织进行医学鉴定确认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第十六条 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如果不符合以上规定则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超生罚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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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乐蓉_UQge    2015-04-04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