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从怀孕后,常规要检查几次,分别是什么时间?

怀孕后,有哪些常见的反映。
匿名用户    2006-06-15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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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应从确诊早孕时开始。首先了解软产道及内生殖器官有无异常。未发现异常者应于妊娠20周起进行产前系列检查。于妊娠20--36周期间每4周检查一次,自妊娠36周起每周检查一次,即于妊娠20、24、28、32、36、37、38、39、40周共做产前检查9次。 半数妇女于妊娠8--12周出现早孕反应,如...:畏寒、头晕、乏力、食欲不振、喜食酸食或厌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症状。还可在妊娠早期出现尿频。 有过早期妊娠的经过,到妊娠中期,子宫明显增大,能扪到胎体,逐渐感到腹部增大和自觉胎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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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秀华    2006-06-15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