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期间丈夫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因妻子怀孕丈夫要离家出走,丢下怀孕中的妻子与一岁三个多月的女儿不顾,妻子一时失手刺伤了丈夫,现在被判处缓刑,丈夫未对妻子要求进行民事赔偿,但还未离婚,丈夫不给予妻子生活费,妻子现在怀孕五个月仍在自己上班,但将来要生产了该怎么办,妻子可否向法院申请离婚要求丈夫给予基本的生活费用及产后的孩子抚养费用?法院会如何判决呢?谢谢所有的回答者
匿名用户    2009-12-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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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申请离搂逝婚也可以起诉丈夫,夫妻有相互赡养的义务. 但是这对夫妻很反常啊,妻子怀孕丈夫应该高兴,怎么还离家出走啊?有什葛宰斯么事情刺激的这个女人居然做出刺伤丈夫这么激烈的行为?为什么这个男人这么无情呢? 如果这个家庭这么不幸,不如考虑不要这个孩子吧,虽然这样有些不负责任,但是考虑到家庭因素和经济因素,把孩子生下来也许会给这个无躬抹辜的生命带来更多的不幸.

匿名用户   2009-12-10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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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唉...虽然让你不要这孩子很心疼.但是已经有一个女儿即将没有爸爸了.为什么还要让另一个生命过这样的生活呢....是我肯定不要然后离婚..

匿名用户    2009-12-10 23:33

不知道怎么解决,但是我要是你,我就不会要腹中的孩子,因为那不是一种不负责任,而是生出来我觉得是让这个孩子没有一个好的人生。

匿名用户    2009-12-10 20:45

可以向法院申请 ,但是在你怀孕期间是不能离婚的。法院只会给你们做调解 至于生活费,法院只会发通告,你丈夫给不给 还是时间的问题 人家不可能把你丈夫的经济来源的直接拿到手 中国这点没有什么保障 ,还是去咨询下,免费的

匿名用户    2009-12-10 20:25

恩.我不会回答,因为我不懂法律,但是我忍不住要骂句, 这样的禽兽,丢光了爷们的脸。

匿名用户    2009-12-1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