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怀孕有5个多月了,据说老板明年要把公司注销掉,叫我做到过年就走人,请问我应该得到哪些经济赔偿

我2010年8月份进这家公司,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2012年10月份才给我买社保,今年公司因更换法人,国税局查账等因素公司已有几个月没做业务,据说老板明年打算把公司注销掉,叫我和另外一个同事做到过年就走人,(公司只有3人)只留老板的亲戚也是法人一个人在公司,但我现在已怀孕5个多月了,在公司做了3年多了,现在产假也没了,停了社保连生孩子的钱也报销不了,孕期也不可能再找到工作了,但现在的我真的太需要这份工作,需要经济来源,我应该怎么办呢?证据补充:没有劳动合同,但公司开户银行的工作人员和会计公司的经理和主管都可以帮我证明我从10年8月起一直在此公司任职,会计做账的工资表上也一直有我的名字
匿名用户    2013-12-2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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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等不要你做的时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由于你怀孕,还可以不要补偿要赔偿。

巫马如风_92TU    2013-12-2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