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怀孕了,因为工作环境(药店)原因,不利于孕期
匿名用户 2013-12-30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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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没有医院出具的证明不能按照病假休息,单位不能再三期内辞退员工,除非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情况以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没有医院出具的证明不能按照病假休息,单位不能再三期内辞退员工,除非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情况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