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丈夫拒签导致孕妇死亡一案的法律分析

希望有没有专业学习法学同学 或者从事与法律相关职业的朋友 ,能从刑法中危害行为的形式之一———不作为犯罪的角度来对本案进行简要分析。 【我个人认为,这里的丈夫和医院都具有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丈夫与死者是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对妻子有一定义务;而医院的本职是救死扶伤。这二者对死者都有相关的作为义务。那么 究竟谁该为此负责呢?】 谢谢 大家帮忙解答一下吧!
匿名用户    2008-05-0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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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我在2007年中国民事案件盘点看到了这个案例。我知道另一关于手术签字的事件,就是影星沈殿霞手术签字,是由她自己签的。当时如果孕妇意识清醒,她自己可以做决定。如果孕妇当时意识不清醒,还是孩子的父亲负更多的责任。

匿名用户    2008-05-08 16:51

没看明白你说的是什么问题??

匿名用户    2008-05-08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