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因未婚同居而已怀孕,准备办理结婚登记 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发现女方欺骗了男方,其实女方是离过婚的

男女双方因未婚同居而已怀孕,准备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发现女方欺骗了男方,其实女方是离过婚的。结果就取消了办理结婚登记。问:1、女方提出中止妊娠男方应支付哪些费用?按什么样的比例支付?2、女方原来用手机短信形式提出中止妊娠,男方同意并提出分摊费用。后来女方在未知晓男方的情况下,单方面作主将孩子生下来,那该如何处置?3、手机短信能否作为法律依据?
匿名用户    2013-09-0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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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 如分手,双方直接分开即可。 当然,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 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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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daya    2013-12-21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