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婚先孕,男方未到法定年龄,女方20岁生孩子

男女方未到法定年龄摆酒席,男方付女方彩礼钱,未领结婚证,女方20岁生一小孩,我知道这不属于夫妻,只能是同居关系,新婚姻法有没有规定事实婚姻呢?如解除此关系,彩礼钱如数退还男方吗?女方生孩子违法吗?男方支付抚养费吗? 唉,我都被这个年少无知的妹妹气死了!!
匿名用户    2009-06-14 07:52    

满意回答

事实婚姻法律早就不战惠承认了 现在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说法了 但是小孩要是生下来的话 男方是要承担抚养责任的 非婚生子女和梨菠厘婚生子女享受同指敲等待遇的 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匿名用户   2009-06-14 07:58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新婚姻法有事实婚姻,如解除此关系,彩礼钱退还男方的多少需要双方协商。 女方生孩子要罚款,因为没有“准生证”。男方支付小孩所有抚养费至少要到小孩年满18岁。

匿名用户    2009-06-14 08:51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先不说现在的事实婚姻认定有多困难。即使是事实婚姻你妹妹可能也不构成。。。 还没结婚的。按理说是应该退的。如果你妹妹抚养孩子。是需要由男方来支付抚养费的。只不过最好是把孩子给男方。一方面抚养费未必能按时给你妹妹。另一方面一个女的带孩子太难了。。。

全部展开 收起
姒映冬_HpQS    2009-06-14 08:34

钱是要退换给他的,但你妹可以找他要抚养孩子的费用,男方肯定是不肯的,还是把这事交给法庭处理吧,如果交给法庭处理的话那么...你妹妹就变名人了。自己想想吧!这些事情只有女方吃亏的,男人方是不会吃亏的。

匿名用户    2009-06-14 07:59

太复杂!你就去电话咨询律师吗!

匿名用户    2009-06-14 07:56